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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過后,寧波江北這個村每年增收約130萬元

    董小芳、徐舟

    2021年03月22日08:19  來源:寧波日報
     
    原標題:巡察過后,江北這個村每年增收約130萬元

    經全體村民代表簽字表決通過,寧波江北區甬江街道河東村村民小組資產資源全部收歸村集體所有,納入村集體資產管理范圍。至此,這一歷史遺留問題終于得到圓滿解決,村集體收益每年可增加約130萬元。

    事情要從2019年的一次巡察說起。當時,江北區委第四巡察組對河東村開展巡察。駐村期間,巡察組接到村民反映:“村里分紅不公平,部分村民多分一筆錢!”巡察組隨即展開調查,通過查閱村級賬目、約談相關人員,發現河東村下屬三個村民小組仍留存大量土地、廠房等資產,未納入村集體資產管理范圍。資產出租、使用、收益等完全由各組自行決定、自行分配,存在極大的廉潔風險。

    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孫某表示:“這是歷史遺留問題,是各村民小組的合理收益,村里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原來,在我國長期的農村所有制改革過程中,村民小組以集體形式擁有土地、廠房等資產,用于農業生產。上世紀90年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開始改革,為保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政府鼓勵村級組織通過各種方式收歸村民小組所屬資產資源,同時明確要求把集體資產全部納入管理范圍。河東村村委會在上級政府部門指導下,按照村民自愿、村級資金補償的方式,逐步將各村民小組資產收歸村集體。然而隨著各類資產資源,特別是廠房等經營用房價格不斷攀升,一邊是越來越高的“補償金”,一邊是村級財政捉襟見肘,于是部分資產資源收歸工作就“拖”成了“歷史遺留問題”。

    “我們也想解決問題,但一方面村里資金確實困難,另一方面留有資產的幾個小組也沒有‘出售’資產的意愿,我們總不能強買強賣吧?”孫某向巡察人員辯解。

    “村里無力收歸小組資產可以理解,但不能放任自流,不作監管。面對歷史問題,不想方設法解決,不去向村民做工作,靠‘拖’字訣,矛盾只會越積越多!毖膊旃ぷ魅藛T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最終,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孫某被免去書記職務。

    隨后,由于遭遇疫情,再加上適逢換屆選舉,問題整改工作一度陷入停滯。一切步入正軌后,經督辦,終于有了開頭的一幕。

    江北區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至今,巡察累計發現各類問題1463個,共計挽回經濟損失106萬元,督促及時收回拖欠租金近500萬元。

    (責編:郭揚、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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