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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地方立法善用“眾籌模式”

    柯蘭

    2020年07月21日10:19  來源:衢州日報
     
    原標題:走好群眾路線 廣泛吸納民意

    在近日召開的衢州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54次主任會議上,《衢州市農村住房建設條例(草案)》立法調研組專門匯報法規案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情況。6月下旬以來,立法調研組帶著法規(草案),深入全市各部門、鄉鎮(街道)和村社基層,連續召開各種形式的座談會,面對面聽取縣鄉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立法聯絡員和各界人士對立法條款的具體意見和建議,為立法增添更多來自基層的民情民意。這是衢州市立法機關在開展地方立法實踐中,善用“眾籌模式”走好群眾路線,廣泛吸納社情民意的一大創新性立法舉措。

    作為地方立法機關的市人大常委會根據黨中央確立的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地方立法原則,積極探索民主立法的途徑和渠道,創造性地把“眾籌模式”靈活地運用到具體的地方立法實踐中,開通立法“直通車”,擴展立法社會參與度,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參與立法的積極性,使民意表達在地方立法活動中得到充分體現,讓民主立法從紙面走向現實,確保每項地方立法都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回應人民關切。

    市人大常委會首先從篩選立法項目入手,通過衢州日報、衢州發布、衢州人大網等媒體公開發布征集公告,面向全市人民廣泛征求年度立法計劃,把民眾的立法需求轉化為立法項目。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眾籌”,還包含借腦立法,立法條文請專家起草等。在制定《衢州市市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時,市人大常委會專門邀請清華大學法學院專家團隊承擔法規起草工作。邀請獨立于法規起草單位和執法部門之外的專家,發揮“第三方”作用,避免法規制定中的各種利益傾向,增強法規的公正性和科學性。

    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眾籌”還體現在立法內容向社會公開征集,夯實地方立法的民意基礎。地方立法是求取社會最大公約數,為了廣泛吸納民意,市人大常委會在全市設立立法基層聯系點22個,遍布全市各重點行業、鄉鎮和村社。通過設立立法基層聯系點,立法機關與公眾形成良性互動,讓法規從基層來再回到基層去,還讓法規更具廣泛性、代表性、貼近性和可操作性。

    衢州市自2015年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已經制定完成地方性法規11部,“眾籌模式”立法始終貫穿地方立法的全過程各方面,真正確保立良法促善治,為“活力新衢州、美麗大花園”建設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責編:張帆、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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