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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興市民投訴藥店賣價高

    鄭小梅

    2021年01月20日09:26  來源:嘉興日報
     
    原標題:市民投訴藥店賣價高

    近日,因為價格問題,一位嘉興市民希望退掉剛剛購買的藥品被斷然拒絕。這是怎么回事?

    據了解,袁先生是一位退休職工,近日,他在嘉興海寧市某藥店購買某藥品。他說,選購時好像聽到店員說了每瓶價格4.9元。而這個藥他在其他藥店買過,聽著價格感覺相差不大,所以也就沒有細看價格標簽。出門查看小票時,他發現收款金額是10.8元,便立即返回店內要求退貨,結果店員一口拒絕。

    店員的理由是,為了避免二次污染,只要藥品沒有質量問題就不能退換貨。袁先生為此向海寧市消保委投訴。工作人員了解事情經過后,耐心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經營者贈送一張消費抵扣券,抵扣金額在10元左右,履行后糾紛終止。

    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相關規定,除藥品質量原因外,藥品一經售出,不得退換。因此,藥店拒絕退換藥品是有理有據的。

    市消保委提醒:藥品屬于特殊商品,無質量問題的確不能退換。如果消費者擔心自己購買到價格較高的藥品,可以多逛幾家藥店,貨比三家,擇優選擇。同時也建議藥店盡到相應的告知義務,做好明碼標價,并在店內張貼好“藥品屬特殊商品,無質量問題不退不換”標識,或在小票上給予提醒。

    (責編:王蕭蕭、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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