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普法窗】
假冒注冊商標,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2021年07月30日08:21 |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今年上半年,寧波余姚法院中意寧波生態園區人民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假冒注冊商標罪刑事附帶民事案。該案中的被告人因未經商標權人授權許可,生產銷售假冒他人商標的商品,不僅要承擔巨額賠償金,還被判處了有期徒刑。
生活中也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假冒商品。你腳上穿的名牌鞋就有可能出自一家小作坊,再通過一些專門售假的微商出售到你手中。
那么,生產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會有怎么樣的后果呢?侵害他人商標權的,商標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經濟損失。民法典正式實施后,侵權情節嚴重的,商標權人更是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懲罰性賠償是指由法院作出的賠償數額超出實際損害數額的賠償,即以前只能損一賠一,但有了民法典之后,侵權的賠償額可能達到實際損害數額的三倍。不僅如此,如果生產銷售數額較大的,將有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因此,生產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不僅有可能要承擔巨額賠償和罰金,還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尊重市場、尊重知識產權,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責編:張帆、康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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