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新解法
寧波鎮海法院為8名保潔員工一次性解決勞務糾紛
近期,寧波鎮海法院駱駝法庭協同鎮海區檢察院、鎮海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為8名保潔員工一次性解決了勞務糾紛,幫助社會弱勢群體拿回了應得的工資和加班費。

2021年12月初,保潔員杜阿姨向寧波鎮海法院遞交訴狀,起訴其所工作的保潔公司拖欠其5個余月的工資和加班費。寧波鎮海法院駱駝法庭快速展開調查,了解到該公司不止拖欠杜阿姨一人工資,其中多名與該公司簽訂過勞動合同的員工已向鎮海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而像杜阿姨一樣簽訂勞務合同的員工還有7人,預備陸續來院起訴。
駱駝法庭承辦此案的陳法官多次聯系該保潔公司法定代表人,其雖表示同意調解,但總是找借口推脫,后恰逢12月鎮海疫情,更是有了足夠的理由避而不見。疫情結束后,陳法官又多次與其聯系,其依然是滿口答應但遲遲無法確定調解時間。陳法官意識到對方其實并沒有調解的誠意,于是就該案與鎮海區檢察院進行了進一步商議。
了解基本案情后,鎮海區人民檢察院認為,保潔員作為社會弱勢群體,在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應為其提供維權的司法力量。2022年1月18日,鎮海區檢察院向寧波鎮海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訴書,支持8名保潔員工對保潔公司的起訴,并督促公司立即解決拖欠工資事宜。
保潔公司法定代表人得知檢察院已介入此次糾紛,立即答應盡快參與調解。當日,駱駝法庭的調解室里,原被告雙方終于面對面地坐了下來,鎮海區檢察院的兩位檢察官也到場進行監督。
保潔公司方表示會按照勞務協議的約定支付拖欠的工資,但對加班費部分存有異議。鎮海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即調取并展示了該公司工資發放記錄表中明確記錄的加班明細,經過陳法官的利弊分析以及解釋勸說后,該公司最終同意支付加班費。
當日,雙方達成調解,保潔公司同意在1月22日前將拖欠的工資和加班費支付完畢。而到了1月22日,杜阿姨等人的工資卡卻依然未收到任何款項,陳法官立即督促保潔公司自動履行,并嚴肅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1月25日,杜阿姨等8名保潔員工終于收到了被拖欠許久的工資與加班費共計16989元。
【法官有話說】
勞有所得,是基本社會生活常識,也是法律明文規定,勞務關系由《民法典》規范和調整。國家、集體、社會公共利益及弱勢群體的民事權利遭受損害,檢察機關可支持受侵害的單位、集體或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權力、履行義務,并在獲得利益的同時充分尊重他人和社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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